湖南启动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加强防御措施确保安全。湖南省水利厅于5月27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根据当前汛情及《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省水利厅作出了这一决定。
省水利厅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锚定"四不一确保""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发展,进行科学会商研判,滚动监测预报预警,合理调度水资源工程,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特别需要关注中小河流、山洪危险区尤其是橙色以上预警区域、中小水库(水电站)、堤防及其穿堤建筑物等重点防范区域,加强巡查和防御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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