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刷同事微信账户获刑 熟人作案敲警钟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处理了一起熟人间的微信账户盗刷案件,提醒公众注意支付安全。

吴某和焦某是惠农区某化工厂食堂的同事,两人平时关系密切。吴某在工作中通过偷窥得知了焦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并以"需要使用手机拍摄菜品上传"为借口拿到焦某的手机,悄悄将其银行卡绑定到了焦某的微信账户上。

从2024年11月13日至26日,吴某共进行了八次转账操作,每次转出2000元,总计盗取了1.6万元。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每次转账后吴某都会立即删除双方手机上的相关记录。直到11月28日,焦某的家人查看银行账户时才发现异常并报警。

经过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吴某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每次转账后都删除记录,所盗资金已被挥霍。最终,惠农区检察院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吴某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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