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向中国税务提问:我有一套空房子,最近以个人名义出租出去了,一次性收取对方3个月的租金21000元,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自2023年1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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