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闪婚7天被索26万彩礼中介费 闪婚陷阱背后的法律较量!今年5月初,江苏的沐先生因家中催婚,其母亲在一个婚恋平台上看到贵阳一家婚介公司的广告后,当场交了14.8万元中介费。5月29日,婚介公司介绍了一位广西的苏女士给沐先生。两人见面第二天即领证结婚,当天沐先生还给了苏女士11万元彩礼。
领证当天下午,两人乘飞机回江苏,一路上还算顺利。然而,当天晚上,苏女士突然表示不想继续这段婚姻。经过7天的磕磕绊绊,两人最终在6月6日提交了离婚申请。协商离婚时,苏女士提出可以退还10万元彩礼,但要求沐先生自认"性功能障碍",否则不签字。双方虽然签订了退彩礼协议,但苏女士故意拖延,导致30天离婚冷静期过后仍未办理手续,使得离婚程序作废。现在,沐先生不仅需要再次等待30天的冷静期才能离婚,还要追讨彩礼。
对于此事,双方各执一词。沐先生怀疑婚介公司和苏女士是一伙的,目的是骗钱,并否认自己有性功能障碍。苏女士则态度强硬,拒绝进一步解释,只称有录音证据。有网友调侃这如同花29万元购买了一个为期7天的"婚姻体验卡"。
法律上,关于彩礼返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未真正共同生活,彩礼应予以退还。由于沐先生与苏女士从领证到闹离婚只有7天时间,且没有实际共同生活,因此符合彩礼返还条件。至于中介费部分,如果婚介公司在介绍过程中存在隐瞒或虚假宣传行为,沐先生家可以要求全额退费并赔偿。而苏女士以"性功能障碍"为借口拖延退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因为缺乏医学证明,且性功能障碍通常不被视为影响婚姻的重大疾病。
此外,若能证明苏女士和婚介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如多次闪婚闪离、串通骗财等,警方可能会以诈骗罪立案调查。目前,沐先生已报警控告婚介公司和苏女士诈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追回彩礼,同时举报婚介公司虚假宣传。
这一事件提醒大家,在婚恋和彩礼问题上要谨慎行事,避免类似的陷阱。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