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双胞胎女儿非亲生 起诉前妻获赔 法院判返还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一名男子在得知自己抚养了10年的双胞胎女儿并非亲生后,于离婚后向前妻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1年12月20日,阿贤与阿莉登记结婚。次年5月,阿莉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2021年5月,阿贤发现这两个女儿并非他的亲生子女。三个月后,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双胞胎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用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女儿。
阿贤认为,阿莉隐瞒了双胞胎女儿并非其亲生的事实,导致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尽心尽力抚养了两个孩子,并支付了生活、教育和医疗等各项开支。因此,他起诉要求阿莉返还16万余元的抚养费及6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阿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双胞胎女儿,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存在明显过错。阿贤不仅承受了抚养非亲生女儿十年的情感打击,还承受了社会舆论的压力,精神上受到了伤害。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阿莉赔偿阿贤抚养非亲生女儿的费用损失16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