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跟母姓父亲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 姓氏争议未致感情破裂

二胎跟母姓父亲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 姓氏争议未致感情破裂!8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一对夫妻因二胎儿子姓氏问题闹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

二胎跟母姓父亲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

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孩子随父姓具有社会普遍性,且他的父亲生前希望孙子能随父姓以延续家族传承。他多次与妻子沟通未果,妻子甚至携子离家出走过数月,双方为此事争吵不休。李先生表示,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并希望维持婚姻关系,就必须配合变更儿子的姓氏。

张女士则认为,双方结婚多年,感情基础深厚,应当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作为高龄产妇,怀孕生产不易,丈夫曾承诺儿子出生后随母姓,儿子的户籍登记也确实为母姓。此外,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因此不同意更改儿子的姓氏。

法院审理认为,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信任和关爱。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不应准予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自由恋爱,婚后近二十年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根据民法典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目前,李先生仍与张女士及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孩子们需要父母共同关心和照顾,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双方因儿子姓氏问题长期矛盾,导致家庭不稳定,均应反思。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而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不予支持李先生的离婚请求。法官希望双方能够深入沟通,共建和睦幸福的家庭。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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