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资源整合为由,要求员工"一人双岗"。
员工拒绝后,却被公司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系违法解除?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劳动者拒绝公司安排的"一人双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
小林系某商业管理公司高级行政主管,主要负责某商业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A商场的行政工作。
某月初,某商业管理公司向小林发送《B商场及A团队资源整合通知》的电子邮件,表明B商场要与A团队资源整合,因此B商场的行政工作后续也由小林负责。
收到通知后,小林第二天就作了回复,不同意公司的安排。小林表示新增工作内容超过劳动合同签署的工作范围,且新增工作量并非其一人可以完成,建议公司适岗适量安排人员编制。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未协商一致前,不应单方面形成结果。为确保工作质量,要求维持现有工作内容。
到了月底,公司再次通知小林马上开始同时负责A商场和B商场的行政工作,若其因个人原因不服从公司安排,将按照员工手册规定作违纪处理。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