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伪造病历逍遥狱外4年9名狱警获刑 多方共谋造假案曝光

一份伪造的病历让贪腐罪犯郝某某逃避了四年刑罚。本应在监狱服刑的他,凭借虚假诊断逍遥法外。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疑点,揭开了由罪犯、医生和狱警多方参与的"病历造假"黑幕。

郝某某,1966年10月出生,河南漯河人。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2010年8月被河南省舞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同年11月被送至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自2013年9月起,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多次以郝某某患有高血压Ⅲ期、心功能Ⅲ级、尿毒症终末期等疾病为由,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直至2017年10月,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以郝某某病情好转且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决定将其收监执行。

2021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对河南省第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时,重点审查了郝某某保外就医期间的情况,发现其尿毒症发病过程存在疑点,与前期手术病历矛盾,可能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遂指定新乡市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

新乡市检察院深入调查,调取了郝某某保外就医期间的医疗病历、透析记录等材料,并对其身体体征进行检查。调查发现,郝某某并未进行过肾移植手术,多项关键医学指标不符合尿毒症患者特征。询问相关医护人员后,查明郝某某在医生王某某、喻某某的帮助下,伪造了尿毒症治疗病历,其尿毒症病情系造假。

检察机关还对郝某某所称的心功能Ⅲ级病情进行了核实。通过对比分析郝某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进行肺大泡手术的病例,发现其当时的心脏功能状况基本不具备进行肺大泡手术的条件。经询问负责心脏彩超检查的医生牛某某,确认其篡改了心脏彩超检查数据,帮助郝某某伪造患有心功能Ⅲ级疾病、篡改心脏彩超检查相关指标的事实。

调查还发现,在郝某某多次获取暂予监外执行的过程中,多名监狱民警、鉴定机构人员及社会医院人员收受财物、通风报信、伪造材料、不正确履行职责,涉嫌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新乡市检察院立即将相关渎职犯罪线索报请河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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