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浙江杭州一名老人与家人一行七人前往某景区游玩。在家人购票时,老人坐在石凳上休息,不慎后仰摔倒。经诊断,老人颈椎骨折,并且患有多种疾病,包括多脏器功能衰竭、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经过半年的治疗,老人最终去世,期间共花费了35万余元。
家属认为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77万余元。在庭审过程中,家属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然而,法院审理后认定景区管理方无过错,驳回了原告的诉求,案件受理费1801元由原告负担。
9月13日,浙江杭州一名老人与家人一行七人前往某景区游玩。在家人购票时,老人坐在石凳上休息,不慎后仰摔倒。经诊断,老人颈椎骨折,并且患有多种疾病,包括多脏器功能衰竭、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经过半年的治疗,老人最终去世,期间共花费了35万余元。
家属认为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77万余元。在庭审过程中,家属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然而,法院审理后认定景区管理方无过错,驳回了原告的诉求,案件受理费1801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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