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被狗撞倒当场身亡 家属发声 责任认定陷罗生门!近日,河北邯郸发生了一起因未拴绳的大狗撞倒骑车女子导致其死亡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7月20日,冯先生的弟媳在骑电动车时被一只突然窜出的大型犬撞倒,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这起看似简单的意外却因为责任认定问题变得复杂,至今没有明确结果。
悲剧发生后,家属立即报警。然而,派出所和交警事故科对于案件性质存在分歧:派出所认为属于交通事故,而交警事故科则表示不属于交通事故。随后,当地刑警队介入调查,但至今未公布进展。更令人震惊的是,在调查期间,狗主人将涉事犬只打死并丢弃至井中,导致关键证据消失。目前,镇政府正在协助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犬只未拴绳且在公共区域活动,显然存在管理过失。交警与派出所的认定分歧暴露出当前法律对"犬只致害"与"交通事故"边界的模糊性。专家指出,此类案件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若犬只主动撞击导致事故,应优先适用动物侵权责任;若因犬只惊吓导致间接伤害,则可能涉及多方责任。
这起悲剧不仅给个体家庭带来伤痛,也反映出社会治理的不足。犬只管理需要从立法层面明确责任边界,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严惩。只有通过法律与道德双重约束,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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