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52号,公布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存在倾销。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呈下降趋势,对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和抑制,导致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自墨西哥和美国进口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调查范围包括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鲜或干的碧根果。被调查产品名称为鲜或干的碧根果(美国山核桃、薄壳山核桃),英文名称为Carya illinoensis。产品描述为鲜碧根果或由碧根果果实为原料,经挑选、干燥等工艺制成无论是否去壳或去皮的主要供人类食用的坚果。主要用途是生食或炒食,也可制作各种点心或提取油脂。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8029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相关材料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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