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柞水县的何女士今年28岁,于2019年12月19日与程先生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二人举办婚礼时,邀请郑先生担任伴郎。婚后,程先生经常外出打工。第二年,何女士和郑先生开始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2年12月4日生育一名男婴。何女士在医院分娩期间,郑先生以配偶身份签署委托书、患者知情同意书等材料。2023年2月15日,二人还公开在当地为孩子举办满月宴,邀请双方亲属参加。
此后,何女士带儿子在柞水县生活,其生活费用全部由郑先生承担。2023年3月29日,郑先生因犯非法狩猎罪,被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收监执行后二人终止重婚关系。
6月26日,何女士和郑先生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6月30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何女士有配偶且郑先生明知她有配偶,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何女士被判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郑先生也被判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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