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抵达后40分钟拒抬老人致死 家属诉急救中心获赔!2024年6月9日深夜,山西阳泉市一栋六层步梯居民楼内,85岁的陈女士因突发胸憋呼叫120急救。从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到最终将老人抬上救护车,中间整整过去了40分钟,而陈女士家距医院仅4分钟车程。这段本应争分夺秒的院前急救,因为"没人抬"陷入僵滞,后续老人经抢救无效离世。

家属认为,现场医护人员、家属、保姆及司机共五人,本可合力完成转运,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急救中心则坚持,搬抬并非医护人员法定义务,协助搬抬仅为情分。事发后家属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17万余元。2025年11月17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维持原判。家属近日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急救中心的相应赔偿,下一步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女士生前居住在阳泉市城区一栋老式居民楼五楼,无电梯。她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日常与女婿王先生、保姆共同生活,其女儿冯女士定居太原,定期往返照料母亲。事发当晚22时39分,王先生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下楼等候医护人员。10分钟后,一名男医生和一名女护士抵达老人家中,随即对陈女士进行查体和心电图检查。当时陈女士意识清晰,还特意叮嘱保姆带上随身包、医保卡、身份证等物品,做好了去医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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