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案。市民李先生与友聚餐醉酒后走出饭店,男子蔡某便上前搭讪,主动提出为李先生代驾。
途中蔡某以导航为由拿走其手机,趁李先生昏睡时盗刷微信3000余元,转至妻儿账户。次日李先生发现报警。经深入侦查,蔡某代驾过程中还盗窃了多名车主财物。
法院认定蔡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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