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台 推进既有住宅改造。2月27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解决居民上下楼难题,并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

方案的工作目标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支持的原则,有组织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健全电梯运营、维护、检测、管理机制,确保电梯装得上、用得好。
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条件:依法建设且权属清晰的四层及以上多层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或改造计划;房屋结构和消防等条件经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启动征询时,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单元加梯意愿征询,街道党组织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引导居民形成共识。
表决规则方面,多业主住宅小区、楼栋或单元业主有加装意向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表决,即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启动电梯加装。涉及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需征得该业主同意。
对于异议处置,利害关系人对加装电梯事项有异议的,应实名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引导通过司法途径化解。阻挠合法施工的,由街道劝阻;劝阻不成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实施方式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采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实施,确保质量并严控成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商和电梯供应商,各市(州)可按地域服务便利性要求择优补充1家EPC总承包商,出资业主自主选用EPC总承包商和电梯供应商,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