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警方对陈梅女士举报的"30年前被老师强奸并拐走孩子一事"进行了调查。警方出具的《刑事复核决定书》显示,现有证据能证实高强与陈梅发生过关系,但不能证实强奸行为,也不能证实陈梅产下一子或高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

事件起因是陈梅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帖,称1995年在枣阳市上初二时被生物老师高强强奸,并于次年春节生下一子,高强谎称孩子死亡并将孩子抱走送人。陈梅回忆,当时她未满16岁,在高强宿舍被性侵后怀孕,1996年正月初七在高强家分娩,男婴右边耳朵耳廓缺失。高强将孩子抱走,声称孩子已死,陈梅随后继续上学并外出打工。

高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陈梅的指控是胡乱臆想,两人在陈梅毕业后恋爱过,并无强奸、生子之事。高强称他教过陈梅半年的生物课,两人交往不多,后来确认了恋爱关系,但没有发生强奸、生子和拐卖孩子的事实。
陈梅曾试图寻找分娩那两天的见证人追寻真相,找到高强的小姨打听孩子下落,但未能获得确凿信息。高强则表示这些对话都是陈梅断章取义获得的。
2025年10月19日,陈梅以高强涉嫌强奸、诈骗、拐卖儿童为由报警。次日,枣阳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该控告没有犯罪事实且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不予立案。2026年2月4日,襄阳市公安局出具《刑事复核决定书》,指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高强与陈梅发生了性关系,但不能证实强奸行为,也无法证实陈梅产下一子或高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即便陈梅控告的事实存在,也超过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依法不能再追究高强的刑事责任。
陈梅希望已经查实的事情有清楚的结论,她不想被认为是在诬告。襄阳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案民警表示,《刑事复核决定书》内容属实,两人具体何时发生关系已无实际追究的意义,法律文书没必要书写这部分内容。
目前,陈梅和高强都已采集血样录入全国寻亲DNA库。高强认为不可能出现匹配者,并以诽谤和名誉损害的理由向法院起诉陈梅。陈梅则表示高强一家污蔑她,她也起诉了高强,案件正在审理中。她在社交账号上继续寻子,希望1996年出生、右耳廓缺失的男子到寻亲DNA库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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