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急救没人抬靠制度而非道德破解 完善急救体系刻不容缓!2月26日,山西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了一起事件:媒体报道称当地急救人员未及时协助搬抬老人,导致老人抢救无效离世,法院判决急救中心赔偿17万余元但至今未履行。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核查,并对急救中心进行了严肃约谈,要求其立即与家属对接,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
85岁的老人深夜突发疾病,救护车十分钟就赶到了楼下,但由于没人帮忙搬抬,老人在五楼家中等待了四十分钟。尽管医院仅四分钟车程外,老人最终还是没能熬过这场延误,抢救无效离世。法院判决急救中心赔偿17万余元,但直到媒体曝光和主管部门约谈后,赔偿事宜才有了进展。
在普通人看来,拨打120意味着专业的救助和及时的转运。然而,这次事件中,最大的阻碍竟然是"没人抬"。老人居住在无电梯的老式步梯楼五楼,身边只有女婿和年长的保姆。现场有医生、护士、司机、家属和保姆五人,只要合力转运就能争取宝贵时间。但急救人员坚守"搬抬非法定义务"的底线,拒绝帮忙,直到老人病情恶化才出手,但为时已晚。
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吉林白城和黑龙江嫩江也曾发生类似情况,涉事医务人员均受到处罚。争议焦点在于"搬抬病人是否是120的本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搬抬的是"医疗救护员",而医生、护士、司机并无此项职责。然而,院前急救的核心是"急救",一切流程都应围绕"抢时间、救生命"展开。当刻板的职责界定与鲜活的生命背道而驰,这样的界定本身就失去了意义。
根本问题在于担架员岗位空缺。阳泉急救中心曾申请配备担架员,但因资金缺口无法落实。山东德州计算过,配齐担架员一年需上千万,对地方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出现了制度上说要配,现实里配不齐的情况,患者和家属夹在中间干着急。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