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通告 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实施

关于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26年3月2日0时至2026年3月13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对于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车辆,需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方可通行。备案方式为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进行申请,之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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