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罗增斌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决定将追缴在案的罗增斌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罗增斌出生于1967年10月,四川苍溪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拥有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理学博士学位。他于1990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林学系林业专业,获得农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罗增斌在四川林业报社担任编辑和记者,但仅工作了7个月后便调入四川省林业厅政策研究室任科员。接下来的二十年里,他在四川省林业厅工作,历任多个职务,包括副厅长、党组成员等。2011年9月,罗增斌成为四川省广安市委常委,随后担任副市长。两年后,他升任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2017年6月,罗增斌调往巴中市担任市委书记,直至2021年2月被任命为绵阳市委书记。2022年1月,罗增斌跨省履新,获任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然而,2024年1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罗增斌进行调查。次年5月27日,罗增斌被"双开"。
经调查发现,罗增斌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政绩观错位,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要求,干预插手行政许可事项;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目无法纪、政商勾连、毫无敬畏,通过亲属等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