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法院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比上一年增长9.8%。此外,还审理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5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41.2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司法解释,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转包分包用工责任等法律适用问题,旨在更好地服务稳就业和企业利益。对于不合理的考核辞退员工行为,法院依法进行了规制。例如,余某因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且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在闭眼小憩3分钟后被辞退,广东法院最终认定该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法院也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明确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以此来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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