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伯想把存款留给女朋友!"我走了以后,怕她和我女儿发生纠纷" 遗嘱公证成最后承诺。80岁的陈大伯在杭州拱墅区向媒体求助,语气中充满了谨慎与急切。他想把存折上的钱留给一个人,这个人是他口中的"老婆",但两人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陈大伯的前妻早逝,女儿也已成家,这些年一直是这位未领证的"老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陈大伯感激地说:"我老了,她把我照顾得很好。"

然而,老人心里有根刺: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万一自己先走一步,女儿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可能会引发纠纷。陈大伯希望在他身体还好的时候,给这位陪伴他多年的女士一份保障。他打听到可以通过立遗嘱并做公证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询问杭州是否有这样的公证机构。

另一个类似的故事发生在杭州下城区。80多岁的徐奶奶无儿无女,老伴去世后,对门40多岁的刘大姐每日三餐送上门,生病时陪床守夜,整整三年。徐奶奶决定将房子留给刘大姐,并偷偷去公证处办理了遗赠抚养协议。最终,在徐奶奶的坚持下,刘大姐同意签字,表示将来若徐奶奶的远房亲戚来讨要房子,她愿意让给人家。

这些故事反映出独居老人的情感需求与现有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人中,独居和空巢老人占比过半。当子女被工作和小家庭分割,老人更多地依赖身边的陪伴者。然而,法律上未领证的伴侣无权法定继承,朝夕相处的陪伴抵不过一张亲属关系证明。老人想给"外人"留点钱,必须通过遗嘱、公证甚至面临子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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