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遭拒赔法院判了 保险公司需赔付50万

2022年,北京的黄女士购买了一份重疾险。2025年她被确诊为癌症,申请保险理赔时遭到拒绝。

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遭拒赔法院判了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黄女士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黄女士决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遭拒赔法院判了 保险公司需赔付50万

2022年8月,黄女士想给患癌的母亲购买保险,但被告知母亲已无法投保。保险销售人员建议黄女士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并推荐了一款对家属患癌有限制条件的产品。黄女士最终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并添加了重疾险的二次赔付,保费共19万余元。

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遭拒赔法院判了 保险公司需赔付50万

两年零五个月后,黄女士被医院确诊为肺腺癌。她向保险销售人员申请赔付,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应。两个月后,她收到一张“理赔决定通知书”,上面写着“拒赔”,理由是“不构成赔偿条件”。

一审开庭时,保险公司表示黄女士在2022年4月曾做过遗传咨询,明知自己患癌风险非常大,故意投保。此外,黄女士未告知其外祖母也患有癌症,影响了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提高保费的判断。法院一审认为黄女士并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50万元,豁免后续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二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黄女士未如实申报家族遗传性肿瘤史,影响了承保决策。黄女士则认为,保险合同询问的是“遗传性疾病”,而她与母亲和外婆所患癌症并非相同病症,不应属于遗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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