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发出涉澳商事仲裁案调查令 首例高效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7日为珠海国际仲裁院发出了一份仲裁调查令,从申请到完成调查仅用时一天。这是广东高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具调查令协助商事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办法(试行)》后,广东法院发出的全国首份涉澳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

在珠海国际仲裁院受理的一宗涉澳借款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向仲裁院申请出具裁决书。仲裁庭为了核实借贷相关事实,决定调取银行流水。由于银行通常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不对外提供查询,珠海国际仲裁院向珠海中院提交了开具调查令的申请。珠海中院审查后认为该申请有必要,并于当天开具了调查令。凭借该调查令,珠海国际仲裁院当天下午顺利调取了相关信息,有效解决了仲裁机构调查取证难的问题,确保了案件事实的查清,提升了仲裁案件审理效率。

此外,江门中院也应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的申请,开具了广东省首张涉港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用于调取权属登记情况以查明香港某企业与广东某企业合作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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