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被救助人雷某申,1987年4月出生;雷某晴,2012年11月出生;雷某童,2018年11月出生;雷某满,2021年5月出生。四人分别是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被害人韩某利的丈夫及未成年女儿。
2023年1月11日凌晨3时许,在山东省聊城市某医院病房内,杜某平为达到离开医院的目的,将病床床单撕成布条,用其将在同一间病房住院治疗的韩某利勒死。经鉴定,杜某平作案时处于躁狂发作状态,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后,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报请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某平提起公诉。9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杜某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在办理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过程中,莘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发现被害人韩某利近亲属未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此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初步审查显示,雷某申及其三个女儿属于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生活困难程度较大。随后,两级检察机关调查核实了雷某申家庭的具体情况:该家庭属于边缘易致贫户,案发前共有5人,其中韩某利患病需定期住院治疗,每年医疗费约5000元,病情稳定时主要在家照顾未成年女儿和耕种土地;雷某申患有轻度抑郁症,主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年收入约1万元左右;3个未成年女儿均无收入。案发后,韩某利死亡,雷某申深受打击,家庭失去部分收入来源。被告人杜某平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症,无固定工作,无赔偿能力。雷某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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