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五停 应对超强台风“桦加沙”

超强台风"桦加沙"来势凶猛,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自9月22日15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包括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于24日在东莞市南侧近距离掠过,给该市带来严重风雨潮影响,防御形势极其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东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实施"五停"措施。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需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自9月22日18时起至25日18时,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及各类户外培训机构停课。各寄宿制中小学应于9月23日12时前落实做好学生分批离校安排。学校、户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任何教学、培训活动,并提醒师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护。

自9月22日15时起至25日6时,海上渔船、水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回港避风;全市高处作业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户外作业。自23日12时起至25日6时,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自9月23日12时起至25日6时,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面停止生产。自9月23日14时起至25日6时,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停运。

自9月23日14时起至25日6时,各类市场(含农贸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自9月23日14时起至25日6时,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当前,东莞市防台风防汛形势非常严峻,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协作,共同迎战台风暴雨灾害,全力夺取防风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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