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根据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禁售。新标准对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
然而,调查发现部分经销商门店仍以"零公里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名义售卖少量旧国标产品。这些车辆通常已经提前上牌,只需过户即可上路。有经销商表示,店里还有少量全新的旧国标产品可以选购,价格在一千多元至两千多元之间。
一位安徽合肥的门店老板表示,店内售卖的全是老国标的二手车,虽然名义上是二手车,但实际上都是没有上过路的新车。这位老板还提到,新国标电动车因使用镁合金材料而价格较高,比旧国标电动车贵约一千元。
消费者反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与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外形款式相同,但前者价格更高。一些顾客选择购买旧国标二手车,因为更划算。另一位电动车经销商也证实了这一点,称这些所谓的二手车实际上是新车,售价比新国标电动车便宜。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认为,商家将未出售的全新旧国标车提前上牌再以"二手车"名义过户给消费者的做法,是典型的规避监管行为。这种做法会阻碍新国标的推广,破坏市场秩序。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超则表示,这种变相交易行为属于恶意规避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们建议,为减少类似规避行为,应建立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并考虑设置过渡期缓冲措施,如推行"以旧换新"补贴或分阶段淘汰制度。同时,对于旧国标车的使用年限,应根据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使用期限,实行到期报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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