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撞亡前1秒行车记录曝光 超速三倍酿悲剧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即将宣判。司法鉴定报告显示了涉事车辆事发前的行车记录画面和速度数据。

一家三口被撞亡前1秒行车记录曝光

行车记录画面显示,当天18时41分36秒至42分12秒,廖某某驾驶的特斯拉处于停驻状态,等待红绿灯。18时42分13秒开始,廖某某加速行驶,并在14秒时将加速踏板踩到100%。其间短暂松开踏板至89.9%,随后再次踩下加速踏板至100%。车速在6秒后升至128.96km/h。此时,廖某某踩下刹车,但车辆已失控。28秒时,车辆向右打方向后又向左打方向,最终与行人相撞。

一家三口被撞亡前1秒行车记录曝光 超速三倍酿悲剧

江西群星司法鉴定中心认为,根据事发前后数据,18时42分14秒至27秒,车辆行驶速度从0.32km/h升至128.96km/h。27秒至34秒,车速逐渐降低直至停止。碰撞发生时,车辆速度为107.28km/h。该路段限速为40公里/h,这意味着事发时车辆超速约3倍。

鉴定报告还显示,该特斯拉车辆为广东牌照,户主为第三人,案发前无车辆故障问题。转向系、制动系、行驶系及前照灯均符合相关要求。

一审时,廖某某辩称自己购买的是二手特斯拉,不知道为何踩刹车无效。其父表示儿子提新车仅五天,没怎么开过。然而,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廖某某曾将该车从广东开到南昌,再从南昌开到景德镇,此前已上路至少1000多公里。

被害人父亲胡先生称,短短14秒内两次加速,廖某某就是想随机杀人。他一直在研究事发当天的情形,寻找生还的机会。

景德镇警方通报,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该案于2025年4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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