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于近日扎实推动案件"后半段"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2021年5月,泰州一健美机构教练陆某服用了网购的"增肌神药"后,出现心跳加快等不良症状。他察觉不对,选择了报警,由此揭开一条跨越天津、江苏、广东等多地的非法生产销售兴奋剂产业链。2018年,时年19岁的朱某在健身时结识了健身教练杨某某,并在其推荐下开始服用"增肌神药"。因"成效显著",朱某也成为了一名健身教练。担任教练期间,朱某向身边的同事和学员推荐并销售"增肌神药",并以此牟利。在得知该药主要成分为类固醇后,朱某竟自学相关知识,开始"自产自销"——自行生产口服和注射剂进行售卖。为扩大销售,朱某还拉拢杨某某入伙,两人利用各自的人脉大肆推广,朱某自制的"增肌神药"被销往全国多地,获利颇丰。为了逃避打击,朱某将生产窝点迁至黑龙江省某市。
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以朱某为首的4名涉案人员,查获兴奋剂及原料122公斤。经查实,朱某等人售卖的所谓"增肌神药"成本不到50元,但对外售价可达200元左右,朱某团伙销售金额高达600余万元,获利已超100万元。
据本案承办检察官张洪润介绍,合成类固醇是人工合成的雄性激素衍生物,能促进蛋白质合成以实现增肌的效果,但非医疗目的滥用可能产生失眠、抑郁、肝肾衰竭、丧失生育能力甚至猝死等风险。本案中,朱某等人未经许可经营无批准文号的药物,药物未通过国家药品质量检测,不符合处方药流通规范,涉案行为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妨害药品管理罪,应以重罪非法经营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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