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出租车方向盘男子并非公职人员 涉事者为普通居民。2月7日晚,甘肃定西临洮县发生一起因乘客抢夺出租车方向盘引发的交通事故。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乘客坐在行驶中的出租车副驾驶位置,质问司机并辱骂其为"怂货"。随后该乘客拍打司机头部、言语威胁,还踢拽车门,最终抢夺方向盘,导致出租车撞树。

当事出租车司机张阳称,这辆出租车车主另有其人,他只是被雇用的司机。事故发生时,乘客突然扑过来趴在他身上,抢走方向盘,两三秒后出租车撞树。撞击瞬间,他大脑一片空白,看到乘客流血了,感到非常后怕。事后经医院检查,他身体并无大碍;双方就赔偿和出具谅解书等事宜进行了协商。
临洮县警方接到报警后,因乘客抢夺方向盘可能涉嫌刑事案件,案件由交警大队移交至北关派出所调查处理,后又移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监控视频显示,出租车撞树约26秒后,该乘客从主驾驶一侧跳车逃跑。当晚因副驾驶一侧车门变形无法打开,涉事男乘客从主驾驶一侧跳车跑了。很快,警方找到涉事乘客并将其控制。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表示,事故发生在临洮县主城区线市街,涉事乘客乘车前喝过酒,50岁左右,是该县普通居民。此前有人称该乘客是公职人员的说法不实。事故未造成路人受伤,公共设施未受损,但出租车受损严重。涉事乘客肋骨受伤,就医多日后出院。目前出租车车主及司机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司机也表示谅解。警方已依法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分析,涉事乘客在酒后抢夺行驶中出租车的方向盘,导致车辆撞树,即便未造成司机与路人受伤,也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其中以刑事责任为核心。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会直接导致车辆失控,对道路上不特定的行人、车辆造成现实且紧迫的安全危险,完全契合《刑法》第114条以及相关部门指导意见的认定标准,已达到刑事追责的标准。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114条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行为与妨害安全驾驶罪形成竞合,按照重罪吸收轻罪原则优先定前罪,饮酒状态不会免除其刑事责任,还会被认定为主观恶性较大。此外,涉事乘客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本案已涉刑事犯罪,一般不再单独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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