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行同吃同拜佛 法官行为引发争议

近日,网传一份名为河北省磁县法院出具的《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其中提及法官胡某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接受宴请,存在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县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行同吃同拜佛

文件显示,胡某是磁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在处理(2023)冀0427民初3194号一案过程中,乘坐原告张某山的奔驰商务车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并接受宴请。文件恳请邯郸市中院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层报河北省高院,提请河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对胡某启动惩戒审查。该“请示”落款为“磁县人民法院”,日期为2026年2月25日。

县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行同吃同拜佛 法官行为引发争议

不少网友对此表示不解,认为胡某作为法官,其行为明显违纪违规。还有人质疑这些行为是否导致了案件错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找到了发帖网友,从2025年12月开始,他持续发布对法官胡某的投诉视频。2026年3月25日下午,该网友已将发布的文件删除。

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2023)冀0427民初3194号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李某败诉,已提起二审。李某与磁县一童装厂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多次上诉和判决,最终李某胜诉。因童装厂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申请执行,法院冻结了童装厂法定代表人张某山的银行存款。同时,张某山起诉李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磁县法院判决李某等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不服并提起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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